“不是,我不饿。”叶思栩别扭地道,“对不起!”说完就要往另一边走。
“叶思栩!”柳灏冷声叫他的名字,“你还上脸了?”
叶思栩皱眉头看他,不明所以。
路灯下,两人的脸色都很难看。
柳灏看他鼓着脸,奶白的肌肤在昏黄的光线下有种细腻的质感,想了想,哄他道:“我不会乱来的,就带你吃点东西,你紧张什么?店里都是人,我会动你吗?吃完你就立刻走,还不成?”
“那你说的?”叶思栩谨慎地问道。
“对啊,我说的。”柳灏扯了扯牛仔外套。
都这个季节,柳灏为了门面穿得不多,脚上的裤子还露出一截脚踝,看着叶思栩就觉得刺骨的寒凉。
两人一前一后地闷头走向柳灏口中的水煎包店。
的确不远,就在清光大剧院后面热闹的街口,似乎是一条专门做夜宵的街,冬夜里灯光下冒着腾腾热气。
叶思栩跟着柳灏左右走着,进入店里。
柳灏熟门熟路地点了两份水煎包。
味道好,肉馅儿足,叶思栩倒是吃得畅快,搭配一碗撒了葱花的骨头汤,意外地暖身和果腹。
他想着以后自己可以一个人过来吃。
柳灏看他规规矩矩吃东西,伸手就捏他的脸颊:“阿叶你胖了啊?”
叶思栩扭开头,不悦地皱眉:“灏哥,你别这样。”
“我怎么了?”柳灏将椅子一拖,凑近他。
两个长得极漂亮的小男孩儿紧紧靠在一起,旁边吃东西的人,都忍不住要瞧他们一眼。
叶思栩将凳子拖开一点,避开他,简单道:“不要动手动脚的。”
柳灏勾着嘴角邪笑:“阿叶,你最近胆子大一些了嘛。”
叶思栩不知道他从何说起,也没做声,将面前五个水煎包都吃完,饱了。
看到别人给家人打包水煎包,他便起身去叫老板也打包了六个。
早点回去,一会儿给秦越鸣好了。
柳灏看看他:“给谁买的?你妹妹啊?”
叶思栩看看他,点点头,不做声。
柳灏没说什么,吃完还一起出门,特地给他打个车。
搞得叶思栩一头雾水地被塞进车里。
“我明儿再来找你吃夜宵哈。”柳灏挥挥手,让司机开车。
叶思栩还是没懂,但是出租车已经开出去,他也来不及说话,只是皱眉心道:他不是真的要来吧?
不过今天似乎没有之前那种令人讨厌的态度,只是稍微有点爱动手动脚。
他靠在窗边,跟司机说了下具体的地址。
司机道:“哟,那你还在这儿吃东西呢?跟朋友约会啊?”
约会?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
叶思栩想,难道这是柳灏在约会自己?
可能吗?
他额头磕在凉飕飕的窗玻璃上,腿上是一盒尚且热乎乎的水煎包。
暂时也没有多想。
回到家中时已经接近十点半,叶思栩问了张姐秦越鸣在不在。
张姐已经要准备去休息,道:“刚回来,在楼上了,你找他啊?”
叶思栩疑惑,秦越鸣怎么会刚回来?不过也没多想,点点头:“对。”
之前她在楼梯上崴脚,还是叶思栩帮忙背到房间,加上叶思栩温和、事儿不多,因此印象一直不错。
叶思栩上了三楼,却见观影房一片漆黑,心道:他没看电影吗?
在书房和卧室之间徘徊一下,他低眸看一眼手里的水煎包,敲了敲书房门。
“进来。”
叶思栩推门进去,见他坐在椅子里,正在写什么。“我……越鸣哥,我买了吃的当夜宵,你吃吗?”
秦越鸣远远地看着他。
叶思栩意识到今晚的秦越鸣有些肃穆。
从九点多打电话联系自己的时候,他就在言语之间敏锐地察觉道这种微妙的态度。
他一直沉默,紧抿的嘴唇,高冷的神情。
叶思栩立刻懂了:“嗯,那……那没事的话我下去了。”他将夹克衫放在单人沙发的椅背上,低头快速扭头,走出房门时候看到他已经低头开始书写,连看都没看自己一眼,那一句就在嘴边的“晚安”生生咽下去。
房门吧嗒一声合上。
叶思栩想,他今天怎么了?
手里的水煎包还是温热的。
叶思栩下楼,去了餐厅,扯开一次性筷子,一边寻思秦越鸣,一边又往胃里塞了全部的水煎包。
只是本来就吃饱了,越吃越堵得慌。
不仅如此,心里也很堵得慌。
是因为没有准点回来陪他看电影吗?
叶思栩闷闷地钝痛,也不知道怎么缓解这种忽然冷淡的关系。
手肘曲着搭在桌上,他趴在臂弯里,左手揉着胃,又觉得自己实在是想得太多——也许秦越鸣只是比较忙而已,而且他的确也没见过秦越鸣吃夜宵,好像就是喝点威士忌。
“这么晚了不消化了。”向姨慢慢走近餐厅。
叶思栩直起身子,点点头:“向姨还没睡?”
“今天晚上菜咸了,渴得很。”向姨身材也有些胖,走路慢,要不是叶思栩知道她是在别人家做阿姨的,其实看她平日里穿得体面妥帖,就是个有钱人家的太太的感觉。
向姨进了厨房倒水,出来看到他,又道:“你们小年轻啊,还消化,叫我是不行的。”
“嗯。”叶思栩也没想吃这么多,但扔掉又白白浪费了,他想到什么似的问,“向姨,先生平时晚上吃夜宵吗?”
好像他来以后,就没见过。
向姨听到这话,便笑笑坐下,手里拿着两杯水,顺便推给叶思栩一杯。
叶思栩轻声道谢。
餐厅的水晶灯只开了一圈,有些昏暗,但照得向姨面上有种少见的妩媚。
叶思栩也有些意外,往常他基本没怎么注意过这些细节。
“先生不吃的,从小的习惯,不过在外面饿极了肯定要吃,这也没有个说法,是吧?”向姨握着水杯,“以前家里太太在的时候,晚上么燕窝啊这种总要准备的,现在么……”她声音低下去,没说什么。
叶思栩想到了昨天沪城见的老太太,手指在玻璃杯外面的菱形格纹上划过,有些好奇地问:“太太是谁?”
向姨看这孩子一脸呆呆的发问,才解释道:“先生妈妈呀,你这孩子,怎么反应不过来。”
“哦。”叶思栩点头。
向姨像是被勾起了往事:“我来家里晚,那会儿太太刚生了越风。”她淡淡看一眼叶思栩,“产后有点抑郁症,原本脾气老好的一个人,行为有点乖张。”
“是么?”叶思栩静静听着,他对秦越鸣的家庭开始产生浓厚的兴趣。
“不过先生有耐心,孩子丢给阿姨照看,带着太太去旅游,满世界的玩,心情才好起来。”向姨道,“那可真的是寸步不离的。不过么,就这样,太太有时候脾气大起来,还要打他骂他……”
向姨说到这里笑笑,“说是骂,其实也就是声音大一些些。太太家里老早就是做银行的,从小就是家里最小的千金,教养好得不得了,不说难听话,也不会冷言冷语。我们在别人家里做保姆阿姨的,最要紧的确是钱,但也要面子要自尊的,太太知道,她懂的,在有钱人里的确是少有的好。”
叶思栩听她说开去,便仔细问道:“那秦先生呢?我是说现在的秦先生?”
“先生就是乖啊,从小念书顶好。基因好,大户人家的基因都是一代代传下来的,又都是门当户对地结婚,你没看到过先生和太太的结婚照,郎才女貌,再也找不出这么登对的夫妻,所以你看看先生,人高,长得有样子。”
向姨笑眯眯地道,又喝一口水,再指了指桌上的鲜花、摆设,“到底是几代有钱人,也有品味。你不要看这些花瓶啊、水杯子啊普普通通,都是高级货色。当年秦家分家,远走去美国的多少子弟,那都是一车一车的古董拉到码头上船,走船运经太平洋去的国外啊、港城。先生要不是自己喜欢拍电影,这一辈子,什么都不用做,钱也多得用不完。以前有人说的好,败家也要败好几辈子的。”
叶思栩下意识地看看桌上的街边摊盒子和一次性筷子,才后知后觉地明白一件事。
并不是他陪着秦越鸣吃过一两顿家常便饭,甚至去见过他的外婆,听他说一些拍戏的工作经历,就代表自己已经接近了他。
那都仅仅是秦越鸣身上最平常最普通的一部分。
向姨说的这些,才是铸就今日秦越鸣的过去。
叶思栩颓丧地靠在椅背上,环顾这一间西式别墅餐厅,仅仅是中式和西式厨房的面积就已经远远大于叔叔家的房子了。
仅仅是给他这样外人住的房间和保姆房都已经远比自己住过的最好的房间都要好……
“怎么了?”向姨看他不说话,“哎哟,说多了。”她撑着桌沿站起来,“早点去睡吧,你们年轻人还能多睡点,我最近连睡觉都难了。”
向姨说着扭扭脖颈,走出餐厅。
叶思栩默默地将桌上的餐盒收拾了丢进厨房的垃圾桶,又倒一杯温水,静静地在厨房里站着思考。
他这才明白,是自己好像有点搞混淆了。
心里才这样的焦灼不安,只要想明白他们是完全不同的人,叶思栩就释然了。
没有什么需要纠结的,他们原本就不同,他何须自我困扰呢?他只需要扮演好陪伴的角色,等合同时间一到,就拿钱离开即可。
叶思栩深呼吸,认真地告诉自己——你们是金钱关系,不要搞得太复杂了。
第二天,叶思栩起得很早,刷牙时候还想到秦越鸣在沪城说的,要送自己去剧院的话。
念头一闪,没当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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